新當選銀行公會理事長的兆豐金控(2886)暨兆豐銀行董事長董瑞斌19日指出,針對租賃業納管一事,銀行公會已委請律師事務所研擬相關專法草案,預計12月中可出爐。待政策確定設專法後,未來租賃業納管將從個人金融到消費金融業務均涵蓋,使台灣租賃業務尤其先買後付(BNPL)也能比照國際有法令規範。
董瑞斌10月21日當選銀行公會理事長,今年初以來就鬧得沸沸揚揚的租賃業部分業務行銷亂象問題,立委要求納管並設專法,銀行公會除了針對銀行業放款租賃擬定授信準則外,也委託律師事務所研擬相關專法,再行提供主管機關參考。
董瑞斌表示,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有立委質疑租賃公司向銀行貸款利率2%,再放款給建商收10%利息。但其實向租賃公司融資的多半是向銀行借不到錢、甚至債信出現問題的公司,而租賃公司向銀行貸款,再行融資這類公司,因為信用風險不同、必須在定價時增加風險貼水,所以放款出去的利率會比較高。
董瑞斌指出,但是他認為BNPL確實應該立法管理,因為牽涉的消費爭議與衍生社會問題較大,國外包括鄰近的香港乃至最早的瑞典都有立專法,因為BNPL嚴格說起來也算是個人信貸的一種,所以有必要立法規範,而目前外界聚焦的三大租賃上市公司,其實BNPL的占比不算大。目前暫以金融消保法規範的範圍以消金的BNPL與車貸為主,但如果未來確定立專法,應是全方位規範與納管。
2024/11/19 14:0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37003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