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計程車司機硬上熟客,受害人妻打電話向丈夫哭訴「在更衣室被強暴,還射在裡面」。(示意圖/pixabay)
苗栗人妻小美(化名)出入常委託白牌計程車司機曾姓男子接送,認識快2年,彼此熟識。前年小美酒醉,叫車曾男載他返回家;未料,把人帶回家後竟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小美打電話向丈夫哭訴「在更衣室被強暴,還射在裡面」;憤而提告,但曾男否認犯行,還反控人妻勾引他,說詞未獲採信,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白牌計程車司機曾男,因女子小美(化名)經常叫車,認識快2年,因此成為熟客,2022年7月25日晚上去新竹某KTV喝酒,因女方不勝酒力,聯繫曾男載他回苗栗住家。
抵達目的地後,曾男一同入屋,趁小美更衣時,強行性交,過程中女方一度恢復意識,並表明「不要」試圖推開對方肩膀抗拒,但男方不顧反對,強制性交得逞後才離開。
事後小美提告,偵審期間,曾男矢口否認強制性交犯行,還反控對方在車上說,喜歡他,又突然親他,甚至還出手摸下體,後面忍不住才下手,甚至說,女方沒有說不要做愛,聽不清楚意思,是不要太大力?還是不要太快?
小美證稱,當時感覺到生殖器遭侵入,對方沒有戴保險套,雙手推曾男肩膀說不要,結束後覺得很髒就去洗澡,他已經離開,強調沒有同意發生性行為;小美丈夫也證稱,太太打給他時,哭訴說在更衣室被強暴,還射在裡面,過程都不太記得。
此外,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錄影像,並無曾男所述,小美勾引或挑逗的情況,且依據,證人證述內容,認曾男說詞相違,因此並未採信。
法院考量,曾男雖無前科,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也未跟小美達成和解與賠償,難認態度良好,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2024/11/19 11:0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6173&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