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挺巴口號「從河流到大海」觸法? 德最高法院將裁決

柏林警方以「使用恐怖組織標誌」為由,在親巴勒斯坦示威遊行中逮捕多名手持「從河流到大海」標語抗爭者引發爭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將就官方對使用這個口號民眾採取執法行動的合法性做出裁決。

以哈衝突升溫以來,德國反猶刑事案件大幅增加,柏林警方15日在一場親巴勒斯坦示威中拘捕111人,指控部分抗爭者高喊「從河流到大海」口號及持相關標語,涉嫌違反德國刑法第86a條「使用恐怖組織標誌」罪。

「從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將獲自由」(From theriver to the sea, Palestine will be free)是一句具有政治象徵意涵口號,它的地理範圍涵蓋約旦河到地中海,包括當前以色列國土、巴勒斯坦人生活的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

近年在全球支持巴勒斯坦獨立運動的抗爭現場,時常看見民眾手持或高喊這個標語,支持者認為,在以巴長期衝突下,這句話能反映對巴勒斯坦自由與自決的盼望。

但在去年10月以哈衝突升溫以來,「從河流到大海」在德國變成極敏感口號,批評者認為,口號隱含消滅以色列、歧視猶太人意圖,有違德國國家根本利益。

2023年11月,德國內政部發布行政命令,明確將「從河流到大海」列為恐怖組織哈瑪斯(Hamas)的象徵性標誌,認定與哈瑪斯意識形態和政治宣傳密切相關。

根據命令,當前任何人在德國公開場合使用、展示或散播這個口號,皆可能觸犯德國刑法第86a條「使用違憲或恐怖組織標誌」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或罰款。

在柏林大大小小的聲援巴勒斯坦抗爭現場,警方會使用大聲公,循環播放提醒參與民眾不得使用這個標語,若勸誡無效,可搜查或直接逮補參與民眾,成為警方在相關集會採取執法行動的重要依據,

不僅抗議現場,去年底一名42歲伊朗女性因在社群媒體發布「從河流到大海」口號,遭柏林地方法院判處1300歐元(約新台幣4萬5000元)罰款。據法院公開資料,這名女子表示使用這個口號僅表達關注巴勒斯坦問題,並無意支持哈瑪斯,但法院駁回此項辯護,理由是這個口號具有「象徵性聯繫」,無論使用者的意圖如何,均視為違法。

但近期德國西部城市曼罕(Mannheim)地方法院針對一起類似案件的判決,對「從河流到大海」是否觸法提供另一種司法觀點。

這起案件涉及一名男子於2023年5月參與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活動時,手持這個口號的標語。曼罕地方法院裁定,這個口號具多義性,難以直接與哈瑪斯聯繫。

此外曼罕案法官指出,內政部禁令恐違反「基本法」(Grundgesetz,即德國憲法)第5條中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最終駁回檢方對被告男子提出的刑事指控,認定被告在抗議現場高喊「從河流到大海」的行為未觸法。

柏林與曼罕地方法院的判例反映出德國司法體系對「從河流到大海」的法律解釋存在分歧。近日,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已受理42歲伊朗女性針對柏林法院判決結果的上訴。

判決結果公布後,德國將成為首個針對這個口號在法律適用層面做出統一解釋的歐洲國家,提供歐洲未來類似案件判決重要參考依據。

2024/11/18 21:4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836855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