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主委雷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滿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名下財產385億餘元,提行政訴訟至今近7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婦聯會自1959年初起至2004年底止曾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在給付國庫178億9184萬元而脫離附隨組織,其餘婦聯會請求則駁回,可上訴。
北高行指出,雙方沒有爭執婦聯會現今不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一事,但法院審查後認定婦聯會確實於1959年初起至2004年底止,曾被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北高行表示,依照黨產條例規定,附隨組織的定義為「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因此有沒有「付出相當的對價而脫離」是關鍵所在,婦聯會沒有以「付出對價而轉讓」的方式脫離國民黨,因此黨產會認定曾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無違誤。
北高行認為,轉型正義下處理不當黨產,仍須遵行法治原則,以受益人為核心,查明應返還的財產,並決定取除利益的方法或範圍,法院根據黨產條例規範意旨,並調查婦聯會取得的勞軍捐款、軍眷住宅捐款等,認定婦聯會給付國庫178億9184萬元後,才可以認定脫離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2018年2月1日認為婦聯會曾被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業務經營,且沒有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控制,因此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禁止婦聯會處分所有資產,包括現金股利、各縣市不動產等,須經黨產會同意才可以動用。
婦聯會是繼中投、欣裕台公司後,黨產會處分的第3個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同年月27日不服提撤銷處分的行政訴訟,北高行今判決婦聯會部分勝訴、部分敗訴。
2024/11/18 18:2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6829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