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連鎖甜品遭控「不給分潤」 加盟主投40萬全成空

知名連鎖甜品品牌在新北、桃園都有店面,但品牌的黃姓執行長卻被加盟主控訴,和他簽訂合約後不但沒有拿到應有的分潤,甚至從沒看過財務報表,多次打電話催要分潤卻沒有下文,吳小姐氣得直接解約。對此,該品牌執行長表示確實有幾個月沒有賺到錢,所以沒有分潤,目前也將在一年內把吳小姐投資的40萬元歸還,並且強調沒有人間蒸發等情事。

拍影片介紹自家店面,知名連鎖甜品品牌店面一家接著一家開,卻被控以優渥合約吸引加盟,沒有依約支付分潤以及權利金,讓加盟主血本無歸。

投訴人吳小姐:「如果有取得加盟店,1間店就是要分我加盟金、權利金4萬9800元,我們合約是這樣寫的,可是沒有拿過任何一筆,也沒有見他(黃姓執行長)通知過。」

吳小姐指控品牌的黃姓執行長在網路上貼文自稱品牌在新北、桃園都有分店,北中南還有許多分店準備陸續開張,希望將總部的股權釋出讓加盟主投資賺錢,但他指控加入後卻沒有拿到應有的分潤。

投訴人吳小姐:「還蠻過分,因為一開始我沒有覺得自己被騙,是一直到後來發現說他(黃姓執行長)實際上根本沒有還款的意圖、沒有要分潤的意圖,才相信說我真的被騙。」

吳小姐從113年4月起和黃姓執行長簽下合約,以40萬元投資每個月可以分得原物料5%的分潤還有加盟的權利金4萬9800元,但吳小姐控訴自己只拿過3次約1萬元的分潤,但加盟權利金卻從來沒拿到,就連財務報表也不曾看到。

對此,遭控的執行長表示會沒有分潤是真的自己沒賺到錢,和吳小姐解約後也約定好在一年內會償還吳小姐投資的40萬元,絕對沒有人間蒸發等情事,律師表示碰上加盟糾紛建議拿出合約依法提告。

律師林哲宇:「合約糾紛民事上可以依照去請求對方履行義務,或是催告對方限期去履行。」

滿心歡喜創業,想要有被動收入,自己辛苦存下的錢如今一場空,吳小姐也準備對執行長提告,交由司法定奪加盟糾紛。

2024/11/18 18:2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4653&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