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工程師無故砸毀愛媽餵食流浪貓的餐盤,判賠5000元。(圖/資料畫面)
新竹男子小強(化名)對吳姓愛媽餵食流浪貓感到不滿,去年11月趁吳女不在時,將吳女放在空地餵食流浪貓的3個碗盤蓄意打破,吳女報警抓人。新竹地院審理,毀損他人物品罪,處小強罰金5千元,可易服勞役5天。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強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6時47分許,趁吳女在2分鐘前駕車離去之際,將所有放置於警衛室前空地價值600元的3個貓食碗盤3個蓄意摔毀,致使碗盤碎裂而不堪使用,吳女事後追查發現是小強所為,立刻報警抓人。
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小強恣意毀損他人物品,造成吳女財產損失,審酌他現從事廠務工程師,家庭經濟狀況普通,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但尚未賠償吳女或達成和解,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5千元,可易服勞役5天。可上訴。
2024/11/17 09:5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5180&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