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主委私自將拖吊車熄火原本一審時被判刑還要拘役,沒想到二審時翻盤變無罪。(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某大樓朱姓主委不滿拖吊車在大樓前作業排放廢氣,在忍無可忍之下跳上車關掉引擎,又辱罵司機,當場依妨害公務等兩罪送辦,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並無影響公務執行,也沒有持續的惡意謾罵,因此改判無罪定讞。
據了解,2022年2月20日上午,拖吊車司機饒男與張姓員警在前鎮區鄭和路進行違停機車拖吊及取締作業,但在拖吊車停放處的朱姓大樓主委認為拖吊車怠速影響住戶,於是跳上駕駛座將引擎關閉,饒男於是與朱男雙方起口角,朱男更不滿饒男向張姓員警報案,於是脫口罵出「你就是個爛貨」,隨後饒向警方報案,並將朱姓主委函送法辦,隨後遭到檢方起訴。
一審時,法官依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嫌判處3個月徒刑,另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已1000元折算一日,但朱男不滿判決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則認為,朱縱然將拖吊車熄火,但不影響公務執行,充其量僅影響到「慣性」,令朱姓主委罵的「爛貨」只能算短暫的言語攻擊,更沒有反覆、持續的謾罵,難認貶損到饒男名譽,因此兩罪均逆轉無罪並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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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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