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詢指台南市某分局交通分隊主管涉職場霸凌,女警強撐上深夜勤務導致流產,警察局長林國清表示已請督察室調查。圖/取自台南市議會直播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今質詢指出,台南市某分局交通分隊苛刻同仁,多位員警長期受到不友善的待遇,還有女警懷孕向主管反應想要調整工作勤務沒有下文導致流產,「這不叫霸凌什麼是霸凌」;台南市警局長林國清表示已請督察室調查,若有不法絕對嚴懲。
林燕祝指出,任職於某分局交通分隊的女警,今年9月25日,女警的先生就告知單位主管,太太因為懷孕因素,希望調整上班工作時間與方式,但當時主管因分隊人力有點吃緊,一直沒有做處理,10月5日女警仍然強撐上完晚上7點至隔天早上7點的深夜勤務,直到10月6日,女警因業務過於繁忙身心已經不堪負荷,臨時請病假在家休息,安胎休養期間卻不幸流產,11月10日才回來上班。
林燕祝說,另有女警則是因為家有未滿一歲的新生兒需要哺乳,向同一主管請求微調上班勤務時間,不會因此影響分隊的業務運作,但該名主管卻以變相增加承接車禍案件的方式壓榨女警,女警最後請求人事室協助,才調至內勤。
林燕祝說,該分局交通分隊每人平均所受理的車禍案件數在台南排名前3,這位流產的女同仁身體狀況本來就不佳,但是工作態度非常盡責,根據憲法第153條規定,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的保護。
且警政署也有函文要求各縣市警察機關,員警有特殊原因(如懷孕等)者得暫時轉調內勤工作,授權各服務單位主官,視實際狀況需要調整其勤務內容及工作項目,也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公務人員,於晚上10點至隔天早上6點的時間內工作。
她說,女警服外勤工作和男警一樣,同樣要深夜值勤,這樣對懷孕女警來說負擔太大,相較內勤處理業務,上下班正常比較能夠得到保障,她呼籲單位主管安排勤務時應以員警的身體狀況作為優先考量。
林燕祝還指有9位女警共同2個置物櫃,沒有備勤室,女警更衣須自行找空間,向主管反映竟回覆「自行想辦法」,令人非常生氣。妊娠、哺乳、更衣室等都是女警的權利,警局未營造性別平等空間,市長是否要處理。
市長黃偉哲表示,硬體的硬體解決,軟體的軟體解決,態度的部分行政解決。
2024/11/15 16:1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83627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