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臉書分類廣告觸反壟斷法 歐盟重罰Meta逾270億元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歐盟執委會14日宣布,對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開罰7.9億歐元(約新台幣274億元),原因是其網路分類廣告服務綁定自家社群媒體,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設定不公平競爭條件。

綜合媒體報導,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14日發出聲明,指Meta旗下廣告服務「臉書市場」(Facebook Marketplace)違反了2項歐盟法規。

其一是將該服務與臉書綁定,意味所有臉書用戶都會被自動導入並定期接觸「臉書市場」,無論用戶是否願意。歐盟執委會稱,綁定行為替「臉書市場」創造巨大的廣告傳播優勢,使其他網路廣告服務商難以競爭。

其二,是Meta片面在其社群媒體平台上,針對刊登廣告的其他廣告服務商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條件,尤其是最受歡迎的臉書和Instagram,促使Meta可以為了「臉書市場」的利益,取用其他廣告商的相關數據。

歐盟執委會決定,對2項違規行為裁罰共7億9772萬歐元,其資深官員在匿名簡報會上指出,這筆罰金遠低於「臉書市場」全球營收的10%,亦即歐盟依法可裁罰的最高比例,「因此處罰金額十分合理」。

對此,Meta回應,將對這項決議提出上訴,同時也將遵守法規,迅速展開建設性作業,推出弭平相關疑慮的解決方案。Meta也強調,歐盟執委會聲稱廣告服務「臉書市場」可能阻礙歐盟現有大型網路平台成長,「但無法提出任何對競爭對手造成損害的證據」。

臉書於2016年推出廣告服務「臉書市場」,其業務於1年後擴展至多個歐盟國家。歐盟自2021年6月開啟對Meta違法行為的調查。歐盟執委會強調,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則,市場主導地位並不違法,但占據主導地位的公司負有特殊責任,不得透過限制他人競爭,濫用其強大的市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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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4:2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