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即將於2026年進入碳有價時代。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15日公布,達標準須列為碳盤查的事業共計302家公司、553廠,都已在規定期間內完成申報及查驗作業。
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分析,碳盤查結果中發現,雖然2023年列為盤查對象共553廠,比2022年多出3廠,其中新增排放源計13廠、減少排放源計10廠,增加原因為新廠營運及營運量增加,減少原因包括停工關廠及製程改變等。
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列管事業的直接排碳量相較2022年減少8.7百萬公噸CO2e、約3.9%;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碳量,也減少2.3百萬公噸、約4%。
環境部表示,依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的事業,應於每年4月30日前盤查登錄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每年10月31日前上傳查驗結果。
環境部指出,管理辦法訂定後,環境部並製作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試算工具及一鍵產製盤查報告書工具,也辦理輔導專班面對面教學,提供專線諮詢服務,解答盤查疑義。
環境部強調,為確認事業登錄的排放量數據完整性及正確性,除了訂有經公告指定對象,盤查相關資料應經查驗機構查驗規定外,該部並訂定「事業溫室氣體排放源查核計畫」,由環境部及地方政府環保機關分工執行。
查核計畫包含針對事業登錄及上傳資料之書面審查、現場查核、深度查核及非列管事業盤查輔導等,透過層層把關確保列管事業登錄排放量資料正確性。
2024/11/15 14:0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3624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