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世界12強賽台韓大戰昨晚在大巨蛋登場,本次有30幾位南韓記者來台採訪,但針對台灣辦大賽,韓媒第1戰給負評,甚至針對漏水做報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昨則在逃生梯發現有過期的滅火器,她質疑消防安全是如何過關的?市府究竟有沒有放水?遠雄及北市府怎能把消防安全不當一回事,簡直是草菅人命。
台北市消防局表示,依消防相關法令,滅火器出廠後滿3年應進行檢驗,如果未檢驗致過期,將依消防法進行罰鍰,已派員前往瞭解,如果確有不符合規定也會依法查處,並要求立即改善。
台北市體育局回應,已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釐清、妥適處置,並清查大巨蛋內所有消防設施務必符合相關規範,將協請消防局進行查察,持續嚴格督導遠雄提供安全完善場館、保障所有入場民眾安心看球。
陳怡君表示,散場時從L3逃生梯離開時發現角落有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且瓶身資訊破舊不堪,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質疑滅火器早已過期、更無檢查。
陳怡君說,從滅火器僅存的年份辨識,該支破舊不明且未經安檢的滅火器可辨識的日期為2019年3月,不論這支滅火器是否還有功能,但遠雄及市府沒有「檢修完成標示」,就讓這支滅火器放在逃生梯,就是犯了公共安全的錯誤。
陳怡君強調,公共場所只要是放置滅火器,應放檢查合格的,否則要汰換或收起來,放過期的滅火器就是要罰款,依照消防法規,可對遠雄開罰2萬元至30萬元,並限期通知改善。
陳怡君質疑,罰款對財團來說是小錢,但若發生不幸公安,這是再多罰款也無法彌補,也呼籲市府勿對公安放水,喊話遠雄正視公安,更諷刺的是市府也於本月8日晚間為遠雄大巨蛋公安背書,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但逃生梯一支滅火器連「合格標章」都沒有,世棒賽第一天就被發現低級錯誤!
陳怡君批評,市府真的很在意公共安全嗎?關於大巨蛋漏水,今天仍有球迷反應看比賽時被漏水影響,連褲子都濕掉了,實在很掃興,想問蔣萬安:「漏水以及公安問題仍讓市民不能安心看球,您說說看,該怎麼辦?」
2024/11/1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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