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中國暨大台灣校友會幹部淪共諜 李宛平二審判刑出爐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時任執行長李宛平(女),被控接受中國廣東省委台辦指示,在台發展組織,欲吸收我立法委員及國會助理、現退役將校軍官,以招待出國旅遊方式安排目標與中方情治人員碰面,李另替中國暨大違法招生,高等法院今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將李女判刑1年,另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違法招生罪」、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7月徒刑。可上訴。

而該校友會同期的時任秘書長傅文齊,也被列同案共犯,但他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棄保15萬元潛逃海外,被通緝至今。北檢是在2017年8月約談傅後,諭令他15萬元交保,2018年7月起訴傅、李2人,北院之後開庭,屢次傳喚傅,皆未到庭,戶籍已遷居至國外,郵局將傳票退回,法官公示送達後,認定傅顯已逃匿,裁定沒收保證金並發布通緝。

檢調查出,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的傅文齊,2002年就讀中國暨南大學期間,結識綽號「小吳」的中國廣東省委台辦科長,涉嫌接受其指示,從2006年至2017年8月間,利用擔任暨大台灣校友會秘書長的機會,找李宛平當執行長,在台招攬政、軍人士赴韓國、澳門、泰國、香港、中國旅遊,趁機引薦給中方。

北檢起訴認為,傅、李曾趁前立委劉文雄(已故)等一團約20名立委及國會助理赴中參訪時,拉攏該團成員與中方接觸,還以「你很優秀啊,祖國很需要你們……一起為兩岸和平打拚」等心戰話術,試圖吸收該團成員加入組織,但未成功。

此外,當時仍為上校的黃姓、張姓軍官,以及退役中將等3名陸、海軍軍官,將隨立委赴韓、中、港、泰、澳門等地考察,傅、李得知後,安排中方人員在韓國參與他們的高爾夫球敘、提供專車接送並招待飲宴,趁機引薦給中方。2軍官不為所動,返台後向上回報,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政經調查站、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立案調查,報告北檢偵辦起訴。

傅、李另涉未經許可替中國暨南大學在台招攬會計、企管、國際關係、醫學系所學生,中國暨大還為此設置台灣班,由李宛平負責推廣,包括前花蓮縣長、現任立委傅崐萁(未涉案)在內,台灣班的校友多達200餘人,2人一共非法仲介17人,每案收取5萬至65萬元顧問或公關費,共收受中國資金298萬餘元,此部分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招生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

台北地院一審2019年依修正前的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將李宛平判刑1年,另依違法招生罪、業務登載不實罪判可易科的7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駁回李女上訴,發展組織未遂罪維持1年徒刑,另2罪維持7月刑。

2024/11/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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