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今(13)日經最高法院批准,對郭姓小學教師、尚姓務工人員、公姓農民共3名強姦未成年犯人執行死刑。對此,最高法院強調,這是對嚴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有力回應。
根據《央視》報導,罪犯郭某某為小學教師,2013年至2019年2月,利用其教職之便,先後強姦6名女學生共計百餘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強姦時均不滿14歲。郭某某還多次猥褻另外3名未滿12歲女學生。
罪犯尚某某為務工人員,自2011年至2020年間,專門在公園、廣場、公車、幼兒園門口等公共場所選取、結識低齡幼女,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將幼女帶至隱蔽處實施性侵害,共姦淫5名幼女,同時還對3名幼女進行猥褻。其間,尚某某甚至拍攝性侵過程及被害人隱私部位,以此要挾,長期姦淫4名幼女,導致一名受害人罹患重度憂鬱,多次自殺未果。
罪犯公某為農民,利用同村張某(女,化名)經常到其經營的小賣部玩耍之機,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長期精神控制張某,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實施性侵害,時間自2015年夏天張某未滿12歲開始至2020年1月案發。其間,共單獨實施強姦8次、輪姦2次、單獨或共同猥褻40餘次,致張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農藥自殺身亡,歿年16歲。
最高法院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未成年人的人生蒙上陰影,使未成年人父母及家庭背負沉重精神負擔,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人民深惡痛絕。法院對此類犯罪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絕不手軟。
2024/11/1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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