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要求應徵工作女子陪睡 公安通報處理方式惹眾怒

針對女子應徵總經理助理卻被要求陪睡,當地公安通報的處理結果引發不少網友不滿。(圖/取自微博)

大陸一名網友近日發文踢爆,她日前應聘西安一公司的總經理助理,面試時被告知必須負責配合經理的工作安排和偶爾的應酬,結果「試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處對象」。這項消息引發不少大陸民眾關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9日發布通報稱,已依法對當事人「治安處罰」,但不少大陸網友認為「又是草草了事」。

針對這起事件,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表示,7日14時許,該局電子城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轄區某公司招聘員工要求「陪睡」。接報警後,民警迅速出警將相關人員帶回調查。

經查,11月5日,朱某(女,28歲)應聘某公司期間,該公司總經理陳某(男,34歲)向朱某發送內容不當的聊天內容,干擾了朱某正常生活。目前,該局依法對陳某治安處罰。同時,陳某已向朱某賠禮道歉,並取得諒解。針對該公司涉及經營不規範等問題,也已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置。

陝西《華商報》旗下新媒體《大風新聞》記者7日實地前往該公司註冊地址了解,發現該註冊地系虛假地址,實為某代帳公司。據這家代帳公司人員講述,每隔一兩周就會有女生來這裡應聘,他們都會讓女子前往該公司實際辦公地址(同棟樓的14樓),應聘的都是女孩。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地址掛靠在我們這裡,和我們沒關係,下午警方還來問情況,我們也說在14樓,他們都過去了。」

《大風新聞》記者前往14樓,涉事公司所在處的大門緊閉,周圍無明顯的公司門牌等。物業表示,他們是以私人名義租的房子,8月剛過來:「我上去過,都是女孩在刷手機,不知幹啥的,很神秘。」

「治安處罰」是指大陸公安機關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處罰基本分為四類: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於這家公司以招聘為名要求上門應徵的女子「陪睡」,竟只遭「治安處罰」,不少大陸網友的反應都是「就這樣?」「犯罪成本好低!」許多網友表示,「這種公司和這種人,不應該曝光真實名稱嗎?」「警方應該要監控這家公司,怕他是做賣淫嫖娼勾當」。

2024/11/10 14:2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835026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