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撿到流浪幼貓帶回安置,並購買貓用除蚤滴劑使用,喵喵長大後由朋友領養,覺得剩下的除蚤滴劑沒用完很可惜,所以上網販售,原本以為在合法交易平台上不會有問題,不料觸法;市府動保處長楊淑方今天表示,此案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裁處9萬元罰鍰。
楊淑方指出,自今年1月起共查核訪視動物用藥品相關場所128場次,以及抽查藥品銷售紀錄、處方箋等資料共計202件;迄今累計開罰7件未經許可擅自於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5件涉及動物用禁藥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淑方說明,如查獲違反處方藥品之買賣條件或上網販售動物用藥品,甚至是無照販售的情形,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若擅自販售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屬動物用禁藥,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提醒,毛寶貝如有用藥需求,應依獸醫師建議使用適合動物用藥品,同時慎選購買途徑,認明合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合格動物用藥品的標籤,均會記載品名及許可證字號等資料,飼主在買賣及使用前可先觀察產品外包裝標示資訊,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可撥打市民專線「1999」或動保處專線「02-29596353」通報。
2024/11/08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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