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中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不過陸委會昨表示,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8日)表示,南投縣中配議員史雪燕遞補成功,顯示並無違法,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該修法,「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梁文傑昨指出,兩岸條例只保障參政權,就任公職要回到「國籍法」,「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李貞秀則反擊,提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陸委會應先裁撤。
對此,黃珊珊今受訪指出,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也是中國籍,她已遞補就職且已任滿,在現有中華民國法律中,「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中國地區人民有特殊規定,很清楚的是,史雪燕有宣誓就任且任滿,都沒有違法問題。
黃珊珊表示,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提出修法,或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刪除,或將特殊規定回到「國籍法」,兩機關應修法完成,否則如何解釋之前史雪燕可以就職。
黃珊珊也說,過去有中配考公務員因入籍沒有滿10年因此未錄取,滿10年後再考上並分發,難道陸委會認為這些中配現在沒資格嗎?她呼籲,陸委會跟內政部好好溝通,要修法就拿出法條,不是用政治攻防,「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2024/11/08 12:3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5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