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方姓男子謊稱從事服裝業,邀請外型亮麗的少女擔任模特兒,載往摩鐵涉嫌口愛,被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囚,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認罪、賠償,改判2年,宣告緩刑5年。
判決書指,2023年7月7日上午,方男在高雄市林園區便利商店內,趨前搭訕姿色姣好甲女(17歲),並謊稱自己從事服裝業,欲邀請她擔任模特兒工作,雙方互加LINE好友,再邀她上車前往他處詳談。
方男開車前往汽車旅館,甲女雖查覺有異,但因年幼來不及反應,一同進入房間,方男趁她僅著內衣拍照時,涉嫌伸出狼爪撫摸胸部、脫衣,並拉至床邊,強行口交後「打手槍」。
方男得逞後,拿1000元試圖安撫,甲女拒絕接受,穿好衣服逃離現場。方男則傳送「我跟妳對不起 還有麻煩請不要亂說話」等訊息。
地院開庭調查,方男雖認罪,並賠償30萬元,但因情節重大,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其沒有前科,一時失慮犯下大錯,並已給付完畢,決定法內開恩,改判2年徒刑,予以緩刑5年,義務勞務18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2場,同時禁止對甲女騷擾,可上訴。
2024/11/0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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