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南港轉運站東站BOT案第4次招商取消固定經營權利金,目前工程進度落後。台北市議員質疑此舉導致市庫損失,並要求市府提供相關會議紀錄,以釐清取消固定權利金的決策過程。公共運輸處表示,標的不同,權利金也有所不同,東站變動權利金2.51%比底標1%高,得標的新光人壽只要有營收,市政府就會有收入。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今(7)日舉行南港轉運站專案報告,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質疑市府雖然聲稱每次招標都有經過財務試算,但最終權利金卻比第一次招標少了10億,而轉運站交通設施比例也不足。林延鳳也質疑市府說的「營運後定期檢討」業者是否會理睬?指已有大巨蛋案前車之鑑,若業者不檢討改善,會損害市民權益。
民進黨議員顏若芳表示,不收固定權利金等於讓市庫這幾年少收6到10億,並不合理,跟大巨蛋一樣,後來再去談才有權利金,要求市府重新談判,並要求市府提供相關會議記錄,以釐清決策過程。
新黨議員侯漢廷說,感受到「滿滿的北士科既視感」,同樣本來是3站包裹後來拆分,時間也都在疫情期間,又都是新光人壽得標,他也要求市府提供相關會議記錄,並指可能也要檢視評定會議討論過程。
交委會召集人國民黨議員徐弘庭表示,公運處需提供取消固定權利金完整決策過程,如開過哪些會議等。國民黨議員陳炳甫指出先前台北轉運站有太多部分如通道、站體沒算租金,導致市府權益受損,請公共運輸處應了解過去京站案的錯誤,避免在南港轉運站重蹈覆轍。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李昆振說,其實最後就是錢的問題,第4次招商將標案範圍從原本包含東站、西站和商三站,改為東站單獨招標,因為3站包在一起就是標不出去,最後是市場在決定。公運處綜合規劃科科長劉國著表示,南港轉運站第3次到第4次招商的檢討過程,市長室下了3站變1站的決策,權利金則是由交通局檢討條件後代決招商。
李昆振表示,最後開發權利金6.1億高於底標的2.5億,變動經營權利金2.51%也高於底標1%,只要有營業額市府就會有收入。此外,合約明訂營運之後可以檢討,擔心如果有超盈餘狀況或盈餘不可預期、市場萎縮到不可執行,基於甲乙雙方公平立場,留有檢討機制。
而林延鳳先前踢爆新壽違約預招租,並批評市府過於消極,應該更積極介入處理。李昆振表示,合約規範不可以預收訂金、租金,但沒有特別規範不能預招租,新壽可能自行檢討後撤除廣告,公運處往後會更加謹慎。
2024/11/0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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