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為爭議止血!環境部暫緩旅館環評歸地方 光電環評待研議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環境部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部分規定,擬將太陽光電、旅館、漁港、學校等開發的環評案,歸給地方政府審查,引發環團抨擊並擔憂加劇開發亂象。環境部今(7日)表示,因外界仍有諸多疑慮,暫緩將旅館開發環評案歸給地方審查;至於光電環評是否跟進暫緩,則還需蒐集各界意見再研議。

環境部上月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2條附表1及第19條附表2,除納入小水力開發行為的管轄權分工,也擬將漁港、學校、旅館、太陽光電等部分開發行為的環評審查、監督權責,改由各縣市政府執行。

環境部昨日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2條附表1及第19條附表2,除納入小水力開發行為的管轄權分工,也擬將漁港、學校、旅館、太陽光電等部分開發行為的環評審查、監督權責,改由各縣市政府執行,認為這些類型的環評案件若統一由地方政府管轄,能使區域性案件有一致的環評審查基準。

不過,環境律師詹順貴批評,根本是「修歪」環評,交由中央審查的環評案件,都是位於國家公園、重要濕地及自然保護區等國家級的環境敏感區域,若業者選擇蓋在這些地點蓋飯店,或掛羊頭賣狗肉的文教設施,地方很可能會為了經濟發展,讓環評放水通過,環評審查將會完全沒有標準可循。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則表示,地方的光電開發案背後通常牽涉經濟利益,現在地方屢傳出光電收賄弊案、綠能蟑螂問題嚴重;若未來把光電環評交給地方審查,地方樁腳派系和光電業者的勾結的問題會更嚴重,擔心以後的光電環評更容易被開發業者操作。

環境部環保司代理副司長呂雅雯今表示,考慮到外界對於旅館開發案環評歸給地方審查,仍有諸多疑慮、爭議較大,暫不將旅館相關環評案件改由地方審查;至於光電環評部分,因為是今年才納入應實施環評範圍認定標準、目前還在預告階段,會先蒐集各界意見再進一步研議。環境部預計12月開研商會討論,法規草案修正目前仍維持年底前發布施行、明年7月上路。

2024/11/07 18:3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5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