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鄭光宏(右)質詢,電動車路徑發展,行政院訂2040年達成百分百目標,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充電樁設置困難重重 ,中央修法牛步化。 記者魯永明/翻攝
嘉市議員鄭光宏上午質詢,電動車路徑發展,行政院訂2040年達成百分百目標,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充電樁設置困難重重,中央修法牛步化,設充電樁因消防公安、用電評估等卡關,有意購買電動車民眾不敢買;市府工務處長蘇文崎說,公寓大廈私人財產,中央未訂統一管理法規,會加強與管委會溝通。
鄭光宏質詢,2050淨零碳排目標下,行政院依序訂定2030年新售電動車要達3成、2035年6成、2040年需達百分之百,但近來許多住公寓大廈市民反應,響應永續要換購電動車,被管委會以消防公安、用電安全等理由打回票。
中央透過換購電動車補貼鼓勵民眾換購,但實際狀況是有意購買市民,因停車位無法裝設充電樁作罷,買電動車的人,被迫要到公共停車場排隊等充電。所幸,路外停車場有政策導引,規定公營及私營停車場至少須設置1%充電設施,至少可解燃眉之急。
鄭光宏說,社區公寓大廈地下停車場裝充電樁,遇到最大問題是中央修法牛步化。事實上國土署2021年就針對充電樁設置前用電評估、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降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連署門檻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3年過去,草案仍出不了行政院。
另,既有社區大樓抗拒充電樁設置,多數擔心「表後拉電」方式,安全上較有疑慮以及電動車起火後,消防救災較為困難等,擔心影響公眾安全。希望中央加速修法,透過政策導引、預算支持,透過縣市府加強與公寓大廈溝通,協助降低消防、公安疑慮,讓有意願購買電動車市民放心購買,同時也讓管委會有方向、有指引遵循,減緩與區分所有權人衝突與對立。
蘇文崎說,公寓大廈私人財產,市府管理協助,中央未訂統一管理法規,電動樁裝設必須安全 有需要會加強與管委會溝通,請台電評估電動椿用電安全。
2024/11/07 12:5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834410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