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再傳警紀案件,警政署上月底接獲檢舉,刑事局中部某單位、台中市警局偵查隊長、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警員等人涉及不正當場所,刑事局已將涉案兩名警官調離現職,台中市警局正在檢討該名隊長職務,不排除調內勤,但該隊長喊冤,當日應友之邀,前往汽車旅館,後續見狀況不對,已先離席,無故蒙受「池魚之殃」。
據查,警政署在今年10月底接獲署名「業者」的檢舉函,指控刑事局某單位警官在西屯區市政北七路一間汽車旅館內白吃白喝,甚至有找傳播妹到場助興狀況。
警政署交辦徹查,發現前往該處汽車旅館的警職人員,分別有刑事局中部某單位的兩名警官、台中市警局某偵查隊長,以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的警員等人。
經查,案發時間是上月17日,該名偵查隊長與友人餐敘,席間巧遇鄰桌的刑事局中部某單位警官、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與友人也在該處餐敘,因隊長友人與該桌友人相識,前往敬酒,隊長友人席後邀約前往汽車旅館續攤,隊長先到該處,後來發現友人也找刑事局中部警官、仁愛警分局警員等人也到場,認為「有點複雜」,沒有續留,即馬上離開。
續留在該處的警職人員又與民間友人找來「香檳小姐」一起同歡至半夜,警政署在事隔多日後,警政署接到相關檢舉,衍生後續調查。
該名隊長向市警局解釋,相關車行紀錄都可證明,他未在該處久留,也早在所謂「香檳小姐」前往,已不在現場,如今因為刑事局的內鬥,無故牽連到他,實在是「池魚之殃」。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署名「業者」,但應是刑事局同事間的內鬥,因為警察人員根本不可能有前往場所消費「白吃白喝」之情,且檢舉函內還指定刑事局中部單位的警官需調職,顯是故意藉由署名業者檢舉,「借刀殺人」。
刑事局已經涉案兩名警官調離中部單位,台中市警局則因正值「六年條款」等人事異動期間,又爆發此案,預定順勢調整該名隊長的職缺,不排除將隊長調往內勤職務。
此事傳出後,不少警界人事替隊長叫屈,因汽車旅館非列管場所,隊長也無參與有女陪侍的場合,如因他單位內鬥檢舉,導致原本的仕途受阻,實在冤枉。
2024/11/07 11:0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34378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