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新店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今天公告,至12月6日止,徵收公告、地籍圖及補償清冊將陳列於地政局、新店區公所及新店地政事務所,民眾可自行前往閱覽。
地政局說,新店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案,已於今年10月30日經內政部准予區段徵收,地政局全面啟動相關行政作業。
地政局說,作業包括公告及閱覽、申請發給抵價地、發放補償費或救濟金、申請建物自動搬遷獎勵金等4項重要期程,提醒相關權利人務必留意,並配合時程辦理。
地政局說,土地所有權人如欲選擇改領抵價地,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現場洽辦申請。市府也以雙掛號方式,寄發徵收公告通知給相關權利人,請密切關注公告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2024/11/06 19: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834260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