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院上週五(1日)裁定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的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延押2個月,今天(5日)有週刊踢爆,柯文哲被延押除了有共犯(貼身祕書「橘子」許芷瑜)在逃,另一個原因就是柯文哲曾在市長室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賄款。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柯文哲已難逃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本月1日,北院裁准柯文哲延押2個月,全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偵結起訴。週刊今天引述知情人士消息報導稱,法官裁定延押的一大關鍵,是專案小組清查相關金流時,發現柯文哲2022年11月1日在市長室收受沈慶金1500萬現金匯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上。法官認定柯文哲有具體收賄事實,且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過程中,發揮市長「實質影響力」,在每個階段都有收錢。
對此,黃帝穎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到目前為止,已確定柯文哲有至少兩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第一個是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承認行賄210萬元,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第二個是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小沈1500萬,檢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萬元現金,並循線查出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時間及地點,證據足以說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載明在裁定理由。」
2024/11/05 17:33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5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