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泥綠能:與台鹽綠能因合約糾紛仲裁 未涉及不法

台泥嘉謙綠能今天在嘉義布袋舉辦「漁電共生健康共享」活動,針對台鹽綠能弊案,台泥綠能董事長呂克甫說,雙方只是合作關係,但因工程違約扣款進入仲裁,台泥未涉及不法。

台泥綠能與台鹽綠能2020年底於嘉義縣打造全台第一座大型「漁電共生」案場,因目前檢調調查台鹽綠能弊案倍受矚目。

台泥綠能公司董事長呂克甫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台鹽綠能是國營企業的子公司,且對地方較熟,所以當時就委託台鹽綠能進行光電場的基礎建設,在2022年大致完成,但台鹽綠能延誤工程,依合約台泥綠能扣留部分款項,此事雙方已進入仲裁。

呂克甫說,台鹽綠能就是台泥綠能的承包商,嘉義再來的幾個光電案場,就沒有委託給台鹽綠能處理。

呂克甫指出,為了讓漁電共生可長長久久,台泥成立專責漁管團隊,在漁民遇到困難時,可以互相學習,讓漁獲長得更快,養出無毒健康水產,今天舉辦「漁電共生健康共享」活動,就是使用漁電共生養殖的魚蝦做為食材,參加活動的當地漁民,還驚訝蝦子養得很好。

台泥嘉謙綠能表示,義竹布袋交界的漁電共生一期案場A-F六區已於2022年11月全數併網發電,年發電量達5400萬度,可滿足約1.6萬戶家庭1年的用電需求,每年減少約2.7萬噸溫室氣體排放,是嘉義第一個併網發電的漁電共生案場。位於義竹二期案場部分已施工。

2024/11/05 15: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48/83392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