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1500萬元,為裁准延押理由之一。台灣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說,如果真如「鏡檢」所寫,起訴書趕快寫一寫、起訴柯文哲,請問還在等什麼。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柯文哲獲准。鏡週刊今天報導,柯文哲被法院裁定延押的理由,包括在市長室收賄新台幣1500萬元,以及在京華城動土典禮收賄,且柯文哲坦承由綽號「橘子」的隨行秘書許芷瑜處理政治獻金。
鏡週刊報導提及,延押理由還包括,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在柯文哲拒絕提訊出庭的隔天,在網路節目表示因檢察官多次訊問與案情無關的問題,且主題隨新聞變換,讓柯文哲心理壓力很大才不願出庭,因而被法院、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有串供能力。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鏡週刊指延押理由是因為黃瀞瑩,明顯想把洩密責任推給受害方,連律師都感到非常震驚,民眾黨絕不認同如此邪惡的作法。
黃國昌表示,如果真如「鏡檢」所寫,柯文哲在市長室收1500萬元,那就請北檢盡快起訴柯文哲就好,沒有什麼需要偵查的;北檢跟「鏡檢」關係密切,起訴書趕快寫一寫、趕快起訴,請問還在等什麼。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說,「鏡週刊」報導是在羞辱戮力從公的市府人員、台北市議員,甚至是北檢,難道北檢起訴書寫不出來,鏡檢幫忙寫嗎;報導荒腔走板、背離事實,完全忝為媒體公器,民眾黨團強力譴責,不要再如此羞辱公務人員、如此羞辱柯文哲。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也透過影片回應,鏡週刊內容已經愈來愈光怪陸離,無的放矢、牽扯無辜,還想把洩密責任推給被告方,結果到頭來就是北檢的豬隊友,檢媒一體繼續有恃無恐的「偵查全公開」,每週不斷編造故事、東拼西湊,看能不能幫北檢湊出起訴書。
吳怡萱說,北檢如果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不要押人取供,搞到現在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落跑、柯文哲押好押滿押到飽的荒謬局面,這樣的司法雙標,會讓人民對司法「信賴」破產。
2024/11/05 15: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33907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