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籲法務部廢除刑法墮胎罪 9綠委齊喊:子宮不自主就是不民主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法,「刑法」墮胎罪罰金擬調高至新台幣8萬元。9位民進黨立委與多個民間團體今(5日)疾呼,法務部應撤回提高刑法墮胎罪罰金的修法草案,並積極推動廢除墮胎罪,與衛福部研議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於「優生保健法」一併規範,以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精神。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等民團今召開「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邀集民進黨立委范雲、黃捷、郭昱晴、吳沛憶、陳培瑜、林淑芬、張雅琳、王正旭、洪申翰等人響應,共同高呼「廢除墮胎罪、還我生育自主權」,「子宮不自主就是不民主」等口號。

王正旭指出,有研究發現從1985至今的40年間,因刑法第288條被判決的案件僅8件,大部分都是幫助犯或教唆犯,若司法實務幾乎不會以該條文來判刑,法務部沒有堅持調整罰金的必要。郭昱晴也說,保障女性身體和生育自主權是國際趨勢,法務部將生育與否的決定視為犯罪行為,這根本是大開倒車。

林淑芬抨擊,女性走道人工流產那一步,不是沒有經過理性思考,法務部還大言不慚稱沒加重罰金將有害民族繁衍,但真正有害民族繁衍的是高房價、低薪資、缺乏友善生育環境等,法務部還停留在威權式國家機器控制女人身體。

范雲建議,法務部既然要修法,就要符合CEDAW精神,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括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而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陳培瑜說,法務部對CEDAW有非常大的誤解,台灣在2011年已通過「對婦女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每隔幾年就有專家學者來台給予專業建議,提醒墮胎罪刑事處罰是很大的問題。

張雅琳直言,這項修法不僅是威嚇婦產科醫師,更逼迫女性無法進行人工流產手術,法務部既稱要除罪,卻同時提高罰金,有非常大的矛盾。洪申翰批評,近日包括墮胎權及代孕等議題,行政團隊應該要加強對性別議題的敏感度,別再一副高高在上、自己為專家的角色,反而引起社會很大衝突。

吳沛憶強調,刪除刑法墮胎罪是國內性別運動長期以來的目標,她大學時期也曾為此上街抗議,法國國會今年3月將墮胎權納入憲章,歐洲議會今年4月也納入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法務部如今卻食古不化,無法跟上國際潮流和進步價值。

2024/11/0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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