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縣市喊碳費一定比例給地方 學者:建立查驗機制

有縣市倡議一定比例碳費給地方,學者認為支持地方減碳可以,但國際間沒有「一定比例」的要求,且重要的是建立查驗機制;另外,有學者呼籲地方應培養提出合理減碳需求的能力。

2024年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9),將於11月11日至22日在亞塞拜然首都巴庫舉行。

預計COP29氣候融資將為熱議話題,對於富裕國家將面臨壓力,被要求大幅增加對較貧窮國家提供氣候行動資金。但由於各方對於需要多少資金、誰該支付以及應涵蓋哪些內容還有極大分歧。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今天舉辦「COP29氣候峰會前線上記者會」。有媒體提問,台灣明年將開徵碳費、2026年正式收費,許多縣市政府已喊出碳費一定比例分配給地方,國際間對於氣候資金如何運行。

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哲良表示,國際經驗來說,為碳收稅、費用在地方是可行的,但其實並沒有要求「一定比例」,都是因地制宜,視當地的科學環境、政治條件、資金等。

劉哲良也認為,要一定比例給地方「不一定有意義」,比較合理的方式是地方擬行動方案,預計要減多少碳再來申請;如果只是約定好一定比例給地方,地方還要想錢怎麼用,變成類似空污費,做與減空污好像相關又好像不相關的事,會讓政策目的被削弱。

此外,劉哲良說,錢給地方的前題是做好一套追蹤、查驗的機制,國際間是決定減碳目標,比較能確保當時撥錢的政策目的能達成。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補充,各地方評估減碳會花很多錢,但有很多可能用在交通,如拿來用在興建捷運經費等。

趙家緯強調,國際間要申請氣候基金還是要一定的需求評估。因此要讓地方政府有能力提出合理的需求評估,才能讓基金真的能滿足地方減碳。

2024/11/05 13:0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833873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