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新竹報導〕男子黃源甫被控前年參選新竹市長時,認爲適逢武漢肺炎對他這位醫師來說具競選優勢,竟透過人在中國的姪女網購鼻腔沖洗器共9000組,再趁參與里長辦理衛教活動時出贈。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他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中對於有投票權人之交付賄賂罪,判刑2年,但考量他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5年機會,並命他支付公庫100萬元,全案定讞。
年近7旬的黃男,前年6月、8月透過人在中國的姪女,網購鼻腔沖洗器各1000組、8000組,每組約台幣25元,同年8月19日起陸續送達黃源甫住處。
前年9月2日黃男向中選會登記為新竹市市長候選人,3天後他傳LINE與莊姓里長聯絡,表明要贈送鼻腔沖洗器給巡守隊、鄰長及市民,請莊姓里長協助安排衛教宣導活動。
由於當時正逢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莊姓里長誤以為黃男好意教導民眾防疫方法,於前年9月9日社區志工例行性清掃活動集合時,舉辦衛教宣導活動。
當天黃男攜裝箱鼻腔沖洗器到場,宣講日本透過鼻腔沖洗器防疫成效,並說明以鼻腔沖洗器可降低染疫機率及使用方式,再將印有「新竹市長候選人,敬請支持指教」、「施政品質好、效率高,人民健康快活」標語的鼻腔沖洗器分送給在場民眾。
判決指,宣講過程中,黃男還告知民眾,該鼻腔沖洗器在市場上不容易拿到,功能相同的商品市價約250元至300元,但他具有醫師身分才有管取得,接著他再度表明他身為新竹市長候選人,請把票投給他。
新竹地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均指,黃男身為執業醫師,受高等教育且有充分社會經驗,並多次參選公職,對賄選行為違反刑事法律應充分知悉;而他一再辯稱其贈送的鼻腔沖洗器價值低微,但已構成投票行賄犯罪。
一、二審認爲,黃男推廣鼻腔沖洗器,相較買票賄選行為惡性稍輕,決定依對於有投票權人之交付賄賂罪判刑2年,但考量他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5年機會,並命他支付公庫10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2024/11/0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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