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通知平台下架刊登的日本成人遊戲內容與網址,並將張貼的網友通報警方。士檢認為,張貼者坦承犯行,依違反兒少條例處分緩起訴1年,命支付公庫5萬元。
士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張貼者卓姓男子於民國112年12月間在聯合新聞網的遊戲角落紳士專區轉貼1篇日本成人遊戲連結文章,標題為「DLsite酪梨紳士《雌小鬼TRAIN》中文版推出,刑警遭神蘿天征變成我愛蘿?」
處分書表示,卓男的貼文內容顯示,其中一名遊戲角色「喜游名心CocoKiyuna」的圖畫,外貌為未成年,頭帶喇叭頭飾、綠色眼罩、身著藍色三點式比基尼、以雙腳打開呈現性挑逗坐姿,並有不明遊戲角色全裸趴跪、胸部打碼。
卓男的貼文內容被PTT(批踢踢實業坊)轉載引用,民眾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iWIN諮詢地方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衛生福利部後,隨即通知聯合新聞網、PTT下架卓男的貼文內容,並把卓男通報警方與社政單位查辦。
士檢檢察官認定,卓男的行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以他法供人觀覽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兒童或少年圖畫罪。
檢察官審酌,卓男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考量網站設有分級區隔機制,卓男犯罪所生危害尚屬輕微,以及卓男的犯罪手段、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另一方面,當時iWIN通知平台下架卓男張貼的內容引發爭議,促使各界關注二次元創作受兒少條例限制的適切性,衛福部、iWIN、動漫團體與法界團體等單位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後提出3大共識。
3大共識包括,首先是兒少性影像、以真人(為標的)繪製的色情圖畫及人工智慧(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條例處理。
其次是動漫部分(含二次元創作),內容含性暴力(如強暴)、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依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規範。
最後是涉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網路內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防護措施。
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此類型的檢舉案件不多,1年不一定會有1件,iWIN是執行團隊,依照流程、依法執行通報與下架程序,司法認為這件事違法,代表需要做更多的社會教育、法治教育。
「二次元」一詞來自日語,泛指在紙面、螢幕等平面上展示的動畫、遊戲角色。
2024/11/05 09:4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3813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