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罹癌劉姓男子為爭奪家產,涉嫌在胞兄住處後方對空連開3槍,驚動左鄰右舍,甚至拉開滑套持槍指著對方,被依違反槍砲條例等罪判刑6年,他以罹癌等理由上訴求輕判,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20日下午,劉嫌因家產與哥哥起糾紛後,涉嫌持改造手槍,在他位於湖內住處後方,對空連開3槍,隨後拉開滑套持槍指著正在休息的哥哥恫稱:「有沒有聽到那3聲,那是我開的」、「你若再這樣,我就要對你怎樣」等語。
湖內分局接獲報案後,辦案人員循線查獲劉嫌到案說明後,依違反槍砲管制條例、恐嚇等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地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和7月,併執行刑6年。
劉嫌不服上訴指出,他罹患癌症,並有糖尿病、高血脂、高尿酸等疾病,要求從輕發落。
高雄高分院認為劉嫌改造槍枝,同時持62發子彈,時間長達6年,又未獲得胞兄諒解,沒有減刑事由,判決上訴駁回,其中恐嚇罪部分不得上訴。
2024/11/0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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