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羅東一家銀樓去年底被搶走總價值約40萬元的2條金項鍊,20歲薛姓男子得手後60小時遁逃千里,最終仍難逃法網,他犯搶奪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另開車接送薛男逃逸的27歲鍾姓男子,犯下使犯人隱蔽罪,處3月徒刑。
檢警調查,住在新北市的薛姓男子,去年12月20日上午9點,先到羅東某銀樓變賣一條14萬多元金項鍊,藉此博取業者信任,當天下午3點多,重返同家銀樓,佯裝要買金項鍊,業者拿出總價約40萬元的2條金項鍊給他挑選,薛男趁機搶走金項鍊奪門而出,轉搭計程車逃逸。
之後,薛男帶著搶來的2條金項鍊,跟礁溪一家銀樓換取金項鍊、金戒指及4萬多元,轉往宜蘭市新月百貨公司購買新衣,作為變裝使用,再以通訊軟體告知鍾姓男子說,剛才搶銀樓,願支付5000元車資,請鍾載他到台北,薛男離開宜蘭後,在台北、新北、高雄穿梭,逃避警方查緝,60小時遁逃千里。
薛男及鍾男後來陸續落網,警詢後移送法辦,由宜蘭地檢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法承審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犯案事證明確,判薛男1年10月,鍾男3月徒刑,鍾可易科9萬元罰金,犯罪所得均沒收,皆可上訴。
薛男還被查出是詐騙集團成員,曾犯詐欺罪被新北地院判刑2年。警方偵辦此案還查出案外案,羅東銀樓搶案案發前5天,薛男到新北市中和一間銀樓假意選購一條價值26萬元金項鍊,聲稱身上現金不夠,戴上金項鍊騎車去領錢,竟一去不回。
2024/11/0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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