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平地原住民議員宋雨蓁今天質詢指出,當年台北縣政府為解決河濱部落違建問題,將都會區原住民安置在新店中正國宅、三峽隆恩國宅,但2016年市府修訂「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限制入住者財產所得,導致許多原民再度被迫離開家園。原民局表示,目前有109戶正在等待社宅,市府每2年依規定針對承租戶辦理續租資格審查,確保住宅資源合理分配。
宋雨蓁今天帶領族人到議會旁聽,並遞交陳情書,她表示,市府修改「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點」,規定入住國宅的族人每月收入不能超過3萬2800元,且在全台持有的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650萬元,而許多族人是繼承長輩在花東地區的原住民保留地,總不能因為族人在家鄉有土地,就拒絕他們住在新北市的權利。
宋雨蓁表示,台北縣政府時代族人經歷抗爭,眼看河濱部落家園被強制拆除,如今族人邁入中高齡,再度面臨被強制驅趕出國宅的痛苦和恐懼,而原民局的住宅出租管理要點僅是對內部有效力的行政規則,族人卻必須照單全收;市面上多數房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長輩,進入社會住宅也要排隊等候,族人不知該何去何從,而原住民專屬社宅建置已延宕5年仍無動靜,質疑市府行政效率不彰。
針對原民住宅,市長侯友宜表示,將責成城鄉發展局與國土署研究,將淡水區望高樓段國有地與另外11筆國有地一併規劃,爭取中央無償撥用,興建社會住宅,目前新北市社宅提供原住民使用的比率約13%,他會用同理心面對原住民的需求。
原民局表示,新北原民社宅可出租對象包括河海濱聚落拆遷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對象,自2016年起算,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不得超過6年,拆遷戶則是12年,目前新店中正社宅有46戶拆遷戶居住達30年以上、三峽隆恩埔社宅有11戶已居住15年以上。自2022年以來,市府多次與住戶協商並說明承租規定,為確保公平原則,拆遷戶仍需符合社宅財稅條件限制才能續租,經審查無法續租的拆遷戶共計7戶,包括新店6戶、三峽1戶。
對於拆遷戶希望市府遵守承諾,給予長久居住地點的訴求,原民局回應,經調閱歷史資料檔案,未發現承諾永久居住的紀錄,為使政策走向有憑有據,避免各說各話,將盡力還原事實、解決爭議。
2024/11/0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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