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在台住滿5年183天可永久居留?網諷外籍流浪漢秀英文也行…移民署回應了

▲外國人想申請台灣永久居留權,除了必須連住5年、每年滿183天,還需要相當的財力或技能證明。(圖/資料照)

近期有民眾在網路上詢問,探討外國人想取得台灣永久居留權容易嗎?文中指出「只要在台灣住連續5年,每年183天以上,就能申請永久居留」,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對此,移民署表示,外國人申請在台永久居留,連住5年、每年住滿183天只是基本要求,要申請永久居留,還需要相當的財產或技能證明,才能申請。

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詢問,該如何移民台灣?內文指出「查了移民署的條文,只要在台灣住連續5年,每年183天以上,就能申請永久居留」,疑惑「不需要是高科技或專門技術專業人才嗎?難道美國的流浪漢只要來台灣秀秀口說英文,每天在台灣上網學習寫python,就能享有台灣的健保?移民台灣這麼容易嗎?」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持居留證在台合法居留逾5年,每年居住183天以上者,是申請永久居留之基本要件,但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相關規定,申請永久居留證仍須具備在台無犯罪紀錄,18歲以上,並符合我國國家利益及需有足以自立之相當財產或技能等要件。

像是,現行財產或技能的相關規範,包括最近1年薪資達基本薪資2倍、在我國動產或不動產估價總額逾新台幣500萬元,或考取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等。

移民署指出,為了配合政府整體留才攬才政策,針對近年外籍人士具備「高級專業人才」資格者,在申請永久居留時,得不受前述5年居留期間之限制,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之成年子女亦可同時申請。

外籍人士如具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者,在申請永久居留時,僅須合法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天,如經許可永久居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之成年子女於居住滿3年後,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移民署強調未來將持續配合政府延攬外籍專業人才來台,鬆綁相關規定,並努力營造友善的國際移民環境,以吸引是類人才來台深耕發展。

2024/11/04 15:5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5853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