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警局前潑汽油燒死人 狠男逃死判無期徒刑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雲林黃姓男子(30歲),去年7月疑因與杜男有債務糾紛,加上認為被杜當「細漢仔」,與杜相約在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前,竟事先買汽油,朝杜男身上潑灑縱火,造成杜男全身起火,因嚴重燒燙傷2天後不治,黃男被依殺人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宣判,黃男逃死,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察官起訴指出,黃男(30歲)2023年7月24日上午在雲林要載母親就醫,因臨時被杜男叫到台中談判、協調債務,兩人相約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大門外,黃不滿被杜男使喚當「細漢仔」、無法載媽媽看病,心生怨恨就在雲林買汽油、水桶及火柴等工具預謀犯案。

當天兩人碰面後發生爭吵,黃男用水桶將裝有約8.5公升的汽油朝杜潑灑,隨即點燃火柴縱火,見杜男全身著火後,跑至向心南路巷內,由友人開車接應逃回雲林,杜男因全身燒燙傷嚴重,雖送醫仍在26日不治。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進行審理,法官詢問潑汽油縱火行兇動機為何?黃男表示,因杜男曾自稱開過槍,擔心遭埋伏才會買汽油,並稱當時和杜男有債務糾紛,且杜會去弟弟那邊刺青,認為杜男挑撥他們兄弟感情,案發當天兩人曾在電話中爭吵,當天杜要他立即赴台中談判,導致他無法帶母親就醫,因此覺得被杜當成「細漢仔」;檢察官則痛斥黃男在警局前縱火,根本目無法紀到了極點。

杜男姊姊出庭時則是痛斥黃男,在警局前殺人到底有多無視法律、泯滅人性?希望國民法官判黃死刑;杜男母親並寫信表示,「這天她成了一位殘忍的母親,因為簽下兒子放棄急救同意書」,讓她苦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

因家屬至今都未收到黃男一句道歉,本月1日辯論終結時,黃男提出手寫信,表示自己衝動釀社會恐慌、對不起家屬,目前雖無能力賠償,但向菩薩發願吃素、念經,以免家屬更傷心。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男出庭聆聽判決,但對於判決結果不發一語。

2024/11/04 12:15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