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重磅快評】柯文哲的延押與陳啟昱的失聯 誰在埋葬司法公信

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遭檢方聲押、法院放人後,如今行蹤成謎,陳啟昱旗山的農舍大門深鎖。記者石秀華/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延押、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遭檢方聲押、法院放人後,如今行蹤成謎,司法機關在處理朝野政治人物的案件上,一再給外界留下「綠能、你不能」的雙標質疑空間,是自行埋葬司法公信。

檢方偵辦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涉圖利、收賄及政治獻金案,一開始連續近70小時的偵審攻防,檢方最初的聲押,也曾遭法院以欠缺證據、讓柯文哲自由回家;當時承受極大壓力的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後,台北地院在高院撤銷隔天就重開羈押庭,快速裁定收押禁見至今,即使北檢這段時間的偵辦行動頻遭各方質疑,法官仍裁定柯文哲延押。

相較之下,台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與光電業者勾結弊案,一路查到陳啟昱涉嫌利用台鹽綠能公司與廠商勾結牟利,檢方對陳啟昱聲押禁見,台南地院先是以不合常理的獨特見解,當庭釋放陳啟昱,就被預言陳啟昱可能落跑。

巧的是,民進黨廉政會10月30日才剛討論陳啟昱的案件,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還表示,要找陳啟昱本人說明。對於前幾年,陳啟昱對外宣稱「要退黨」,邱駿彥更證實,廉政會沒有收到陳啟昱退黨的明確消息,中央黨部也未知會廉政會此事,可能退黨之事只是陳啟昱口頭說說。換句話說,陳啟昱若已非黨員,民進黨廉政會根本不用討論。

面對黨與檢調兩路人馬的追查,陳啟昱當下的處境,如同他高雄農舍附近農婦所說「卡戇嘛咩走」(台語,再傻也要跑)。只有法官像活在雲端,不食人間煙火。

檢方當初聲請羈押,不僅提出扣案的手機內對話紀錄,佐證陳啟昱等人有串、滅證,也點出有逃亡能力和動機,但法官全沒理會,還把台綠與廠商簽訂不平等條約、損害公司的責任,與母公司切割得一乾二淨,想盡理由讓陳啟昱自由離去。

台南地院法官的理由,不僅背離最高法院見解、實務界主流認知,更像是幫陳啟昱卸責、脫罪的答辯狀,當時就遭質疑,這種見解是在鼓勵經營者可透過子公司虧空母公司?

對於檢方聲請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科技負責人蘇俊仁,法官也認為,兩人雖涉犯罪嫌疑重大,但檢方偵查作為完備,因此沒有羈押必要。說穿了,法官就是不願押人。

檢方當初抗告理由直接指出,陳啟昱與蘇坤煌涉案時是台鹽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台鹽對台綠具實質控制權,且陳啟昱等人為達利益輸送或掏空公司目的,共謀設立鴻暉公司及主導成立台綠,進而透過台綠名義進行不合營業常規及不利益交易。獲得二審法官認可,而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新審酌。

台南地院對陳啟昱的聲押案,先以不合常理的理由,讓陳啟昱無保請回;台南高分院在10月28日撤銷後,台南地院還通知當事人10月31日才開庭;對比柯文哲9月4日高院撤銷,台北地院9月5日馬上開庭、傍晚就收押。即使是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7月間被桃園地院裁定交保,高院7月8日晚間裁定發回,桃園地院也是隔天就重新開庭。

台南地院對於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羈押庭,如此慢慢來的態度,難怪被質疑是幫重大要犯創造潛逃機會與時間。重大要犯潛逃的事件雖然不是第一次發生,但法院自行創造出人犯逃亡的空窗機會,事後又無人負責,光拿出人權保障的空話,人民恐怕不會埋單。

2024/11/02 18:2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3362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