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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
台灣女人連線指出,法務部預告刑法有關墮胎罪的修正草案,竟稱是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要求,並調和刑法各罪間有關罰金數額一致性為由。事實上,根據2022年CEDAW台灣第4次國家報告的審查委員會結論第62條,審查委員會建議將懷孕女孩和婦女的人工流產除罪化,法務部卻曲解與違反CEDAW的精神,捨本逐末地將罰金提高。
台灣女人連線說,人工流產除罪及鬆綁是全球的趨勢,即使是在宗教保守的國家,也只有尼加拉瓜、波蘭、薩爾瓦多、美國4個國家推動了新的國家限制。
台灣女人連線一一列舉其他國家案例,包括2018年5月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除罪化有兩個主要理由分別為女性有權拒絕懷孕的健康風險、人工流產在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目前仍是沒有共識的僵局。
2019年4月,南韓憲法法庭也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該國施行66年的人工流產罪是違憲的,理由是侵犯孕婦自主權;2020年12月阿根廷通過人工流產法案,阿根廷女性懷孕14周內可合法進行人工流產,推翻了1921年以來的嚴格規定;2021年6月歐盟也於通過決議,呼籲歐盟27個成員國確保合法和安全人工流產的權利,改善女性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2021年9月,墨西哥最高法院判定「從受孕開始保護生命」及「人工流產訂為刑事犯罪」是違憲的。
台灣女人連線強調,人工流產的選擇是屬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使,它可以被規範或限制,但是不應該列為刑事罪。人工流產罪僅處罰意外懷孕而需進行人工流產的女性,卻不去處罰與此女性發生性關係而造成意外懷孕的男性,明顯的是對女性的差別對待,這也是為何CEDAW無論在一般性意見或國際委員審查意見指出應該廢除以國家刑罰對待墮胎女性的原因。
台灣女人批評法務部不思考廢除刑法人工流產罪,反而加重罰金,根本是走回頭路,更呼籲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應一起研議,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罪在刑法中去除,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在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
2024/11/01 19:3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3210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