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自行車過馬路看車燈還是行人燈? 北市交通局給解答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鼓勵使用率運具,不少人通勤時使用自行車,不過也衍生亂象,因自行車可騎乘於人車共道人行道上,過馬路時究竟要看車道綠燈或行人號誌讓人霧煞煞。對此,台北市交通局表示,鼓勵騎士於車道上看車燈,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就可看行人號誌。

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指出,越來越多人使用Youbike以及電輔車,不僅輕巧也適合短程移動,不過卻出現亂象,許多騎士看人行號誌或車燈在人行道與馬路上切換,如原本騎行在車道上,看見人行號誌轉綠燈後就切上人行道,在台北市大街小巷上橫衝直撞相當危險。他要求交通局因進行相關宣導,避免民眾養成壞習慣。

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電輔車與自行車可於車道、人車共道人行道上行駛,擁有「雙重路權」,會鼓勵騎士騎在車道就看車燈,在人車共道人行道上就看人行號誌,避免交通動線交織與秒差。

他強調,自行車本質上還是車輛,騎士還是要謹記,不論自行車、電輔車都應該要禮讓行人,建立以人為本的交通觀念。

至於先前台北市長蔣萬安在無車日影片中被發現違規騎乘於行穿線上,謝銘鴻表示,對於有人車共道人行道銜接的路口行穿線,會再加繪設自行車道,否則依法不能於行穿線上騎自行車。

2024/10/31 13:3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4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