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鄭文燦案審判長 請病假到退休/法官論壇砲轟 桃院:將依規定派任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五百萬元被起訴,桃園地院前天開準備程序庭。但嚴肅法庭背後卻暗潮洶湧,傳出合議庭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後續審判長派任及案件分配問題,引起院內法官炸鍋,法官論壇出現砲轟文章,更點出分案勞逸不均,引起熱議;對此,桃園地院回應,會依法院事務分配規定派任。

恐影響審理速度 引發院內爭議

鄭文燦涉貪案全國矚目,案件卷證量龐大,承審合議庭須耗時爬梳案情,還有繁複的審判程序,審判長的指揮節奏,直接影響審理進度,卻傳出本案合議庭庭長因病請假到退休,後續由哪位法官接手及該股釋出的案件分配,引發院內爭議。

法官論壇前天有署名「逃避溝通不是解藥」者,以標題「致桃院刑庭—犧牲通常股是你們能想到的唯一解」發文,文中指出「突然有審判長因病請長假,你們想出來的方式是從通常股法官中派一個人當審判長,而這個法官的案子就大部分得打出來,讓其他法官去分,於是刑庭全部法官不但要分這位法官打出來的、可能多達數百件案子,還因為他去當審判長,從此少了一個通常股。」

論壇內容抨擊分案勞逸不均

文內更直指桃院刑一、二庭長各自只帶一名法官,新收、未結案件數僅個位數及十餘件,刑十三庭不兼庭長的審判長也只帶兩位法官,認為可將少了審判長那一庭的三名普通股法官,分歸前述庭長或審判長,讓這些負擔顯過輕的庭長和審判長勉強和別庭達到勞役均衡,這方案為什麼不行?並點名希望桃院院長回應。

桃院表示,依法官法規定,法官年度司法事務分配後,有變更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決定;另,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也規定,審判長於任期中遇有缺額或增補必要,院長得參酌前次得票數高低、曾兼任庭長的法官及自上級審調派本院的法官任命。

桃院︰任命新審判長 須重分案逾百件

院方指出,承審鄭案合議庭審判長近日因急症就醫住院,醫囑休養一年,請假至退休,對於審判長出缺而有變更事務分配必要,院長會依規定處理;若院長依規定任命新審判長後,須打散重分案件約為一百多件,將由刑事庭法官分擔,每股約二件。

桃院並說,該院過去沒有「將審判庭三名法官重新分配至其他合議庭」的規定或慣例可循,且若採行此方案,勢必會造成各股的庭期、法庭、蒞庭公訴人均需重新安排,恐影響案件順利進行。

2024/10/31 06:01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7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