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配合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同時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中央銀行今宣布,調整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其中團體、個人由現行5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11月1日起實施。
央行表示,我國採行管理浮動匯率制度,為因應資本大幅移動所產生的衝擊,雖設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之機制,但隨著央行持續鬆綁措施,包括貨款、服務收支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等均不計額度,現行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其中,未涉及新台幣兌換的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涉及新台幣兌換的資金進出:1. 商品及服務貿易等經常帳相關資金進出,如進出口貿易、觀光、商務旅行及留學等相關收支,皆無金額限制。2. 金融帳包括經濟部核准之直接投資、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以及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資金進出亦完全自由。
央行指出,截至2024年9月底,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累積淨匯出金額高達9626億美元,相較2021年底的3001億美元,大幅成長221%,反映我國常年經常帳順差、國人超額儲蓄,致對外淨債權相應攀升。
央行表示,國人實際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但每年累積結匯額度的規定,仍須予以維持。根據統計,2023年累積結匯金額使用情形,個人部分,平均每人匯入9.6萬美元、匯出13.3萬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匯入101.6萬美元、匯出109.8萬美元,占累積結匯額度皆不足5%。
央行表示,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以及鑑於2023年底我國外匯存底已達5706億美元,相較2011年底的3856億美元成長48%,因應外匯市場波動之韌性已大幅提高,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現行5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央行表示,個人結匯金額上次調整是1992年、公司則是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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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6:5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4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