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吹牛罰酒玩到翻臉 豪宅男醉砍女藝人判5年定讞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顧姓女藝人前年和許姓女友人到台北市內湖區某豪宅與吳姓男友人喝酒,3人飲酒玩吹牛、擲骰子遊戲助興,吳男懷疑顧女、許女串通,不斷害他被罰酒,竟抓狂到廚房持水果刀砍殺2女,砍傷顧女頸部,刺傷許女腹部、腰部,相當危急,幸好吳男祖父聞聲出面阻止,顧女報警並送醫保住性命。最高法院維持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定讞。

士林地院一審依2件殺人未遂罪併判吳男7年,上訴後,高等法院考量吳男已與顧2女達成和解賠償,改判5年,最高院維持確定。

判決指出,吳男與許女是大學同學,皆與顧姓女藝人是朋友關係。2022年1月4日深夜11時,吳男邀約許女、顧女到吳男祖父的內湖行善路住處飲酒、玩牌。

3人玩吹牛、擲骰子遊戲時,吳男懷疑顧女、許女相互串通,使得他不斷被罰酒,心生不滿,竟玩到翻臉,憤而到廚房拿水果刀,朝顧女右後頸部及頭部各揮砍1刀,砍傷顧女右頸,血流不止。

許女放聲尖叫並出言制止,吳男見狀也朝許女腹部及右側後腰部各猛力插刺1刀,致許女右側後腰穿刺傷、橫結腸穿孔,後續引發腹膜炎。吳男祖父於房間內聽到爭吵聲出面制止,顧女逃離現場報警,2女送醫救治。

士林地院一審依2個殺人未遂罪將吳各判6年,合併應執行 7年徒刑。

高等法院二審考量吳男已與2人達成和解,2女表明願意原諒他,合議庭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2罪各判4年半,合併執行5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吳上訴確定。

2024/10/3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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