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瑞琴、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二歲謝姓男童曾於二○二二年間疑遭虐待,被台南市府家暴防治中心安置到二○二三年七月下旬,謝童返回原生家庭、與陳姓父親及謝姓母親共同住在平價飯店內竟遭虐死。
對於為何安置後又交還給高危險生父母,社會局說明,兒少安置期間,依規定由家長申請親子會面,以漸進方式安排孩子返家互動,並觀察評估家長照顧情形,待家庭功能提升後才進行兒少返家評估,該安置兒少返家案件皆依規定召開團體決策會議,邀請專家學者與會討論,並於兒少返家後落實家訪追蹤。
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主任施清發表示,對於該案事發後已再訂定策進作為並落實辦理,包含修定安置個案工作指引,強化六歲以下安置兒童返家流程;再增聘二名專家學者參與團體決策,周全決策評估歷程,同時運用視訊電話、錄影等設備確保兒少安全,並視情節依法聯繫警政啟動強制作為。
施清發表示,主動督促家長完成親職教育,無理由拒不完成者,即依法裁罰並評估延緩兒少返家期程,同時確實連結到宅親職指導資源,並與社區人士合作,共同確認兒少返家後受照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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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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