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2人鋁棒揮擊管理員頭部 殺人未遂改論傷害仍得入監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盧男到某社區訪友,不滿劉姓管理員態度不佳,夥同許姓友人分持木棍、鋁棒攻擊其頭部等處,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二審改依傷害罪分別判刑1年5月和1年3月,2人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據了解,被告盧男曾前往新興區文立苑社區訪友時,不滿劉姓管理員態度不佳,因而懷恨在心,乃於2022年7月7日上午7點多,夥同許姓友人前往尋仇,2人涉嫌分持木棍、鋁棒攻擊,導致劉頭部等多處受傷。

新興分局接獲報案,循線逮捕盧、許後,依涉嫌殺人未遂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一、二審法官調查,劉男傷勢雖非輕微,然尚非無法回復或有致死危險,則盧等人案發時毆打力道是否已達猛烈而足使人斃命之程度,確有疑義,仍改依傷害罪論處,並因劉拒絕和解,分別判處盧、許有期徒刑1年5月和1年3月。

盧等人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並定讞,檢方將通知2人到案說明。

2024/10/28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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