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女童遭當街強拉猥褻 18歲男涉2罪遭聲押禁見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昨天上午驚爆國小女童昨天遭到一名剛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林姓男子當街在騎樓強拉侵犯,女童當街嘶吼求救,引來住在附近的計程車司搭救、報案;桃園地檢署今天上午由檢察官完成被害人減少陳述詢問後,發出拘票由警方將林嫌拘提到案,經移送檢方複訊後,檢察官以林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罪,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表示,此案發生獲報後即追查掌握林嫌身分及行蹤,今天下午取得拘票後立即前往嫌犯住處拘捕到案,訊後移送檢方複訊,檢察官複訊時,林男要求委任律師陪同應訊,檢察官偵訊時,林男坦承拉扯控制女童行為,但否認意圖性侵。

不過,檢方在被害人指述及搭救女童的計程車司機作證,直指林男當時曾喝令女童脫下衣服,認定林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罪,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訊後於晚間8點10分許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4/10/2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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