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翁曉玲酸綠不敢批評立法程序合憲判決 周軒:是大法官給你們臉!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憲法法庭上週五(25日)判決「國會擴權法案」大部分條文違憲,針對大法官判決指立法程序未完全悖離公開透明原則,因此不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28日)酸當初嚷嚷著立法程序違憲的民進黨立委都不敢抗議。對此,政治工作者周軒直搖頭,要翁曉玲去看清楚大法官的裁判書,「大法官給立法院臉,翁大委員不要把臉丟了!」

儘管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相關法案大部分條文違憲,但翁曉玲仍強調大法官認為「舉手表決」等程序合憲,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天(27日)就直言,翁曉玲顯然沒有把釋憲內文清楚看過,大法官明言整個程序部分是有瑕疵的存在事實,但這屬於國會自律範疇,國會自律該進行的是政治上的苛責,也就是讓民意對於這種踐踏程序正義的立法、修法作為,讓民意定奪,交由社會公評。

不過今天立法院司法及及法制委員會就憲法判決質詢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翁曉玲發言時再提大法官認為立法程序合憲的判決是狠狠打臉民進黨立委,但綠委「摸摸鼻子就算了」,「我真的很驚訝,民進黨委員竟然不敢批評這項憲法判決,還說要尊重憲法法庭,說這個是台灣公民社會的勝利,你們對得起那群支持你們的青鳥嗎?你們騙他們走上街頭,還造謠說國會改革法案的修法過程是不民主的,結果大法官認為不是這麼一回事啊!」

對此,周軒在臉書發文,「翁曉玲委員又出狂言,稱『大法官判決立法程序不違憲,民進黨立委居然毫無抗議聲音?』翁委員,大法官的裁判書看清楚,『立法程序有程序瑕疵,但由於未完全悖離公開透明原則,因此不違憲』,有瑕疵啊,翁大委員!大法官給立法院臉,翁大委員麻煩不要幫其他委員把臉丟了,好嗎?」

針對大法官判決立法程序雖有瑕疵,但未悖離憲法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認為法官在這點「重重拿起,輕輕放下」,雖辯論過程花很多時間討論,但大法官並未採用過去釋字342、499號解釋,所建立的重大明顯瑕疵應判決違憲的說法,這可能會埋下一個「隱患」,藍白恐以此繼續顛覆立法院。

2024/10/2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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