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涉混用工業氣體填充醫用氧氣 中市食藥處獲檢舉搜查送辦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食安處獲民眾檢舉,有太平一家公司涉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總計29瓶,加上下游業者完成回收共計45瓶,向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檢舉,並已立案調查中,食安處經審酌相關案情及事證,以該公司涉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台中市食安處表示,今年8月12日接獲民眾檢舉,太平區某公司疑似違法仿製GMP廠封膜及標籤等情事,將工業用氣體填充醫用氧氣,經配合台中市調查處至現場搜查,發現有氣體分裝工具、封膜及廠商自行列印的檢查合格標籤等物證,以及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總計29瓶,已由調查處現場封存並責付保管。

食安處為維護民眾健康及權益,針對涉有疑慮的批號,9月12日責令該公司辦理藥物回收,目前已針對下游業者完成回收共計45瓶,後續將密切配合檢調擴大查辦。

食安處表示,為保障民眾醫療安全,中央2000年4月1日起全面將醫療用的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等3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業者須依據藥事法第39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才可製造,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即涉及製造偽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

中國附醫毒物科主任洪東榮表示,以工業用氣體混入醫藥氧氣內,因工業用氧氣中恐存有雜質,例如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氧體,而氧氣通常使用在急救或缺氧的病患,而病患本身就含氧量不足,需要大量的氧氣,若不慎吸入混有雜質的工業用氣體可能造成病情的惡化,如一氧化碳就會傷害神經、大腦,若吸入其他有毒的氣體會造成其他器官損傷,嚴重者可能致死。

2024/10/2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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