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與護理師起口角竟恫嚇要「殺豬」 莾男被判4月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阮姓男子不滿醫院對母親照護方式,與林姓護理師發生口角。阮男作勢要打人,還出言恫嚇稱樓下有帶兄弟及議員,身上有凶器,要「殺豬」等語,還猛踹護理站隔板,幸好保全趕抵制止報警處理。基隆地院審結,認定阮男觸犯違反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據悉,阮男8年前因行車糾紛與計程車司機發生爭執,持棍棒毆打對方,就連處理的員警也遭到他「出嘴」襲擊,被移送到地檢署時,還把廁所門弄壞,被判處有期徒刑11月,而2021年也因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月,前年才執行完畢,但仍不思悔改。

檢警調查,阮男的母親於案發時,正在基隆長庚醫院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接受治療,但他對於醫護人員照護方式有所不滿,進而與林姓護理師發生爭執;阮男憤而向前作勢毆打林女,還出言恫稱:「樓下有帶兄弟及議員,身上有帶兇器,我要殺豬(指林女)」等語,讓護理師心生畏懼。

所幸一旁同院張姓護理師趕緊上前阻擋阮男,但阮男心有不甘,竟用腳猛踹護理站辦公隔板,並出手橫掃撥亂該處辦公隔板桌上病歷文件,妨害護理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駐衛保全聞訊,立即前往現場制止,並報警處理

檢察官偵訊時,阮男不否認有出言恐嚇林姓女護理師,且有踹護理站辦公隔板等事實,但否認有違反醫療法,辯稱自己是開玩笑的,只有嘲笑林姓女護理師那麼胖,還做這麼缺德的事情等語。訊後,檢察官依違反醫療法將阮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阮男不思克制情緒,僅因細故就以強暴舉動、恐嚇言詞,妨害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造成被害人造成莫大心理陰影與負擔,已觸犯醫療法。考量被告犯後態度不佳,有妨害公務、傷害、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前科,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2024/10/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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