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7大法官卸任前 今出醫療費用收取標準、擬制遺產課稅2號憲法判決

司法院長許宗力(後排中)、大法官詹森林(後排左五)、張瓊文(後排左六)、蔡烱燉(後排左七)、許志雄(後排右七)、黃瑞明(後排右六)、黃昭元(後排右五)等7名大法官31日任期將屆滿。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等7名大法官月底卸任,今天再作出「醫療費用收取標準案」、「擬制遺產課稅案」2號判決,下午3點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陳婷玉說明。

蔡姓聲請人認為前行政院衛生署2010年10月6日函、衛福部2015年2月25日函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醫療法第條反授權明確性原則。另一號判決可能與被繼承人死亡前3年內,對行為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前段各款所列法定親屬所為之贈與,如該項贈與至繼承發生日止,稽徵機關尚未發單課徵時,應以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開徵贈與稅,而非納入遺產課徵遺產稅有關。源於法律將死亡前3年內對特定人的贈與「擬制」為遺產,則屬已將不同事物(贈與及遺產)作相同對待,引發租稅法律主義疑義之虞。

憲法法庭在25日作完任末最重要的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後,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就將下台,總統賴清德提出7名大法官人選,由張文貞擔任司法院長、姚立明擔任副院長,另5人分別是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但遭質疑是「綠色酬庸」,國民黨更斥7個人裡有6個抱持廢死信念,要全部過關困難重重。

照今年度的計畫,原定5月21日、7月9日將就禁止選前公布民調案、受刑人勞作金案言詞辯論,但5月3日時突公告延期,這也是憲法法庭首次延期,當時預測與審理「死刑案」脫不了影響,只是後來憲法法庭除了死刑案外,又得處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所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釋憲。

2024/10/28 12: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2074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