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立委質疑司法機關辦柯文哲案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發交高檢署查明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近日多位立法委員質詢認司法機關偵辦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圖利案,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偵查不公開是辦理刑事案件相關人員的基本倫理與道德,也是法律責任」,最高檢察署已於10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

最高檢察署表示,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規範,函請各檢察機關就檢察官偵辦案件過程、新聞發佈內容與方式、與媒體交流關係及防範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具體措施等提供相關改進意見。最高檢察署將綜整研析各方意見後,陳報法務部作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改進參考。

最高檢並指出,為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者,應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規定,違反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檢察署呼籲,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應切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這是基本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國人如發現確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具體不法事證,歡迎提供資料檢舉,檢察機關必做好身分保密並依法嚴辦。

2024/10/28 11:36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