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婦領30萬遭察覺有異 警攜被害人逮車手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57歲封姓婦人今年8月透過網路被詐騙集團誘騙投資,詐團於是派員於前日與封婦相約面交30萬元。封婦赴約前至銀行取款,被行員發現有異並報警,經過解釋封婦得知自己被騙,隨即與警方合作假意赴約,警方順利將車手逮捕,還搜出毒品,將其依法送辦。

據了解,封婦今年8月透過Facebook點及投資廣告,依照廣告上流程加入投資群組,詐團成員在群組中自稱「老師」,標榜跟著他投資穩賺不賠,並連續數日分享他人投資大賺訊息。

封婦越聽越心動,表明願意投資,於是與詐團相約面交。24日上午,封婦前往樹林區某銀行提領30萬元現款,行員一眼看出封婦受騙遂報警。警方趕抵,向封婦解釋後,她才了解自己受騙,還好行員報警及時。

封婦隨後配合警方辦案,來到樹林區中山路一段連鎖速食店面交,果然車手依約出現,埋伏的員警一擁而上,將車手順利逮捕,並在他身上搜出0.9公克安非他命。32歲楊姓車手向警方供稱,他是受雇於人,不知道詐團背景,並承認吸毒,警詢後依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毒品等罪嫌,將楊男送辦。

樹林警分局長林國民呼籲,詐團常針對民眾欲快速獲利的心理,透過各種交友軟體或社群媒體搭訕,利用話術誘導安裝假投資APP,製造出快速獲利假象,但天下沒有穩賺不賠的投資,任何投資行為前應保持謹慎,務必多方查證,切勿輕信「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誘惑。如遇疑似詐騙情況,可撥打165 及 110報警諮詢,避免受害。

2024/10/26 16:3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