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對台軍售「NASAMS飛彈系統」 特別強調與雷神賠償案無關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拜登政府25日第17次對台軍售,內容包含「NASAMS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L頻段雷達換裝案」及「非L頻段雷達換裝案」等3項。其中,在「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NASAMS中程防空系統部分,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新聞稿特別強調,NASAMS主承包商是雷神公司,目前尚無與已知與此出售相關的潛在補償協議。這也側面顯示,先前雷神公司對台軍售的違法浮報價格行為,其對台補償未在此次軍售內容中,後續可能會有相關補償協議。

美國軍火商雷神從2011年至2013年以及2017年與中東國家出售飛彈丶雷達系統等合約時,爆出不實抬高價格等醜聞,並於本月初被媒體報導受害對象包含台灣。

美國雷神科技公司16日宣布,已同意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支付超過9.5億美元(約新台幣305.7億元)的認罪協商,以解決涉嫌詐欺美國政府及卡達官員行賄的指控。對此,國防部昨表示,美國司法部針對雷神公司浮報售價,已公告屬詐欺行為。

國防部當時並指出,與美國防部、國務院均保持密切聯繫,並掌握美國司法部對其裁罰最後結果。美國政府將於近期內將雷神公司溢收款項返還台方帳戶,全數繳還國庫。

而DSCA本次特別於「NASAMS先進地對空飛彈系統」強調,該系統主承包商是雷神公司,目前尚無已知與此出售相關的潛在補償協議。也就是說,美國雷神公司因對台浮報售價的詐欺行為的補償,未在本次軍售中,後續可能會有相關補償協議。

2024/10/26 11:0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def/breakingnews/4842631